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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焦作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2017年5-6月份)通知
文章来源: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7-10-25 11:33:33 发布人:admin 浏览次数:2184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焦建标定[2017] 8

关于发布焦作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

 

 

各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

    焦作市标准定额管理站、焦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合调查、测算的20175-6月份焦作市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已经完成,现予以发布。

 

附:焦作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

 

2017629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629日印发

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编制说明

2017年第3期(5-6月)

    

为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我站定期发布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现将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焦作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格(以下简称“指导价”)是由焦作市标准定额站和焦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工程建设材料的指导价格。

、本价格信息中列出的“指导价”(除特殊指明外)是包含了材料的原价、供销手续费、采购保管费、运杂费及损耗在内的除税价格。比较客观地反映相应时段内我市建筑材料市场综合价格动态情况,可在工程建设计价中使用,但并非指令性。

相关单位若需用到含税价格,可按照豫建设标定〔2016〕13号文件、焦建标定[2016] 11号规定的系数,自行计算。

四、本价格信息中所列出的会员单位提供的产品价格,是企业的自主品牌报价,仅做参考。

五、本价格信息中各类砂价未含膨胀系数,实际计算时,中粗砂的膨胀系数为15%,细砂膨胀系数为18%,机制砂为5%。

    、本价格信息中列出的各类钢筋及型钢的价格,是按实际重量计算的价格,具体使用中存在的“正、负、差”问题,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工程计价中对本价格的使用,应根据施工期及各期工程量完成情况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如建施双方采用预算包干的方法,应事先考虑到价格的变动。

    、木材出材率暂可参考焦建定1997(5号)文或建施双方协商。

    九、为防止发生纠纷,在签订合同时,建施双方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材料价格的确定和调整办法。工程结算时,材料价格原则上以实结算。建施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根据发布的指导价(或会员单位报价)协商执行。

    、本价格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焦作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和焦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反映。

    联系电话:0391-2955575

附件:

焦作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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