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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焦作市住建系统集中开展第二个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9-08-23 15:09:58 发布人:admin 浏览次数:1236

焦作市住建系统集中开展第二个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委政法委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市住建局决定,从7月份起至10月底开展第二个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在全市住建系统范围内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应排尽排,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及时化解,消除隐患,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查化解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解决得好、控制得住”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单位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发现矛盾纠纷的敏锐力进一步提高、解决矛盾纠纷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的目标,“民转刑、刑转命”极端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措施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政法委《全市集中开展第二个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在排查、化解、管控方面整体发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刑转命”个人极端案件的发生。

(一)全面排查,突出重点。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结合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工作,排查化解的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房地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劳资纠纷、企事业单位改制、企业倒闭破产、企业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等利益群体的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及时有效做好疏导、化解、稳控工作。

(二)认真研判、全力化解。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建立调处化解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对积怨较深、冲突激烈的重点矛盾纠纷,要组成强有力的工作专班进行盯办,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异常行为信息的比对研判,密切掌握行为动向,及时发现可疑苗头,有针对性地加强动态管控,严防发生现实危害。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微博、宣传单、横幅、电子屏等各种宣传手段,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德治宣传教育,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分再动员再部署阶段、排查化解阶段、总结讲评阶段共三个阶段实施。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2019年8月5日前)。各单位要对第一次“百日行动”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漏补缺,对第二个“百日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拿出管用的措施,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力量,强力推动第二个“百日行动”扎实开展。

(二)排查化解阶段(2019年8月--10月)。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分管领域内特殊人员、重点人员展开拉网式排查。把易激化、可能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的矛盾纠纷和问题作为重点,列入重点排查范围,逐一建立台账,全力进行化解。对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统筹研究调处化解措施,9月底前要全部得到化解。

(三)总结讲评阶段(2019年10月下旬)。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对好的进行表扬,差的进行批评。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研究,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扩大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迅速安排部署第二个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完善措施,加强保障,狠抓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严格责任督导。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主体责任。第二个百日行动期间,市委政法委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因工作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化解不力,严格实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责任措施,并将本次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凡行动期间仍发生多人死伤恶性极端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各单位要加强百日行动情况的总体掌握,8月、9月、10月三个月每月25日前分别报送本单位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和工作台帐,10月15日前报送行动总结。联系人:张凡广,联系电话:3557204。

 

附件:1.住建系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台账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类台账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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