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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解释流程 | ![]() |
焦作定额站工程造价争议定额解释工作程序
一、 申请
(一)书面申请
争议各方当事人须以工作函形式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条理清晰。申请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址、概况,双方发生争议的具体事项、各自观点,并加盖争议各方公章。
(二)资料
1、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
2、 施工图与施工组织方案;
3、设计变更与签证资料、图纸会审纪要;
4、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资料提供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三)登记
填写登记表,详细登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二、 调查
(一) 会议
2、 约定具体时间通知各方当事人参加,召开专题会议;
3、 各方当事人分别介绍工程计价情况,阐述各方观点;
4、 有关工作人员作好会议记录。
(二)现场
当定额中缺项,申报补充子目时,定额站专业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有关技术资料,详细了解新材料、新工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实施,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提供相关数据,对定额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争议具体分析,编制补充子目。
三、结果
(一) 原则
定额站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发、承包双方施工合同的约定,以及工程实际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处理意见。
(二)发文
定额站将处理结果以焦标定函文件形式发放到申请单位,并做好文件发放、登记工作。将有关资料进行登记造册,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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